信息来源: 省大数据产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2-08 点击量:1037次 【关闭】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山西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要求,推进实施我省大数据发展战略,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提高大数据供给能力和发展水平,我厅将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工业大数据应用、行业大数据应用、大数据重点产品、数据管理及服务四个方向,征集并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工业大数据应用
1.企业生产过程优化方向。支持企业实施设备数字化改造,升级各类信息系统,形成完整贯通的数据链。在设备状态监测、质量优化、故障预警、能耗排放等方面,鼓励企业加强工业知识、技术、经验的模型化沉淀,推动数据驱动的智能化生产。
2.经营管理模式创新方向。鼓励企业在精准营销、产品定制、广告精准投放等场景创新应用,推动“产品+服务”模式发展,提高敏捷服务水平。鼓励提高人力、财务、生产制造、采购等关键经营环节数据利用水平,实现企业管理运营的智能化和科学化。
3.产业链供应链管控方向。支持企业加强供应链核心环节的集成运作和数据共享,推动内部供应链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和拓展。鼓励企业探索智慧物流管理、供应链风险识别、协同一体化管理等新模式,提升产供销平衡、精细化管控和市场响应能力。
(二)行业大数据应用
4.金融、医疗、应急、城市大脑应用方向。鼓励大数据在金融领域的风控管理、数字货币等方面创新应用;鼓励在医疗领域的标准制定、数据壁垒打通等方面先行先试;鼓励在应急管理领域的预测研判、响应能力提升等方面大胆探索;鼓励赋能城市大脑建设,推动公共服务便捷化和城市治理精细化。
5.数据跨行业融合应用方向。鼓励在互联网、能源、通信、交通、政务等信息化基础较好的领域,探索一批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的数据融合应用新方法、新模式和新机制。
(三)大数据关键产品
6.大数据存储管理方向。支持基于海量多源异构数据存储技术、实时流分析数据管理技术、高效可扩展计算架构与引擎等技术,研制高效能、高可靠、强实时的大数据存储管理产品。
7.大数据分析挖掘方向。支持基于面向异构数据分析算法与弹性分析计算框架、大规模分布式统计分析算法、大数据可视计算与交互等技术,研制数据处理、分析、挖掘、可视化等产品。
8.大数据安全保障方向。支持研制大数据环境下的安全审计、数据加密、数据脱敏、数据流动监控与追溯等产品,鼓励建设大数据安全保障平台。
(四)数据管理及服务
9.数据管理能力提升方向。鼓励数据要素拥有方基于《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 36073-2018,以下简称DCMM)国家标准,探索提升自身数据管理能力,申报此细分方向的工业企业DCMM评估需达到三级及以上,其他行业企业需达到四级及以上。鼓励技术服务提供方开发提升企业数据管理能力的工具和平台,申报此细分方向的单位不限DCMM评估级别。
10.数据服务模式创新方向。鼓励探索构建“数据空间”“数据可用不可见”等流通共享新模式、新路径。鼓励在数据确权交易、评估定价、行业自律以及数据要素参与分配等方面拔钉除障、先行先试。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从事及应用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申报主体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申报方式
各申报主体请于2021年2月28日前,登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申报网络地址:http://www.bdcases.org.cn),完成注册和申报信息填写,按照系统要求导出项目申报书,并按照所属地市级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或综改示范区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三)推荐遴选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并于3月4日前将信息汇总表(一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项目申报书(每个项目三份,加盖申报主体公章)报送至省工信厅,我厅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择优向工信部推荐。
联 系 人:郝鹏杰,马晓鹏
联系电话:0351-3046239,0351-3046293
附件:推荐项目信息汇总表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