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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壮大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城郊型都市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1)

日期: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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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12-1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发展我市城郊型都市现代农业,夯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基础,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壮大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城郊农业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17〕107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城郊型都市现代农业是指发展空间位于城市内部和市区近郊,功能、结构、布局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与工业新型化、城乡一体化同步推进,依据城市、融入城市、服务城市,符合城市特点和发展方向的农业。其不仅担负城市农副产品供应等经济功能,而且兼具改善生态环境、丰富市民生活、提供科普教育、传承历史文化等多重功能,是生产性、生活性、生态性“三生”融合的多功能农业。

  近年来,我市以发展城郊型都市现代农业为主攻方向,积极实施“十园引领、百园兴农”战略,调结构、转方式、建基地、育主体,农产品供给稳中向优,农村产业融合加快推进,提高了农业效益,促进了农民增收,保障了城市需求。但是,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不快、农产品供给质量不高、新产业新业态参差不齐等问题依然存在。

  加快发展城郊型都市现代农业,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提出的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三大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高供给质量效率,丰富城乡居民生活的重大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化合作协同,瞄准城郊型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方向,把握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总结推广农业产业化、产业园区化、园区科技化、科技高效化的经验做法,培育新主体新模式,壮大新产业新业态,引领带动我市城郊型都市现代农业提质增效。

  二、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为主题,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建设都市现代农业多功能示范区,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多样、产业融合、城乡一体的高效农业发展新格局,依托城市、发展农业,服务城市、富裕农民,融入城市、盘活农村,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速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步伐,为建设文明开放富裕美丽太原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以特色葡果、设施蔬菜、健康养殖和农作物种业为基础,做优一产;以食醋酿造、肉乳制品、干鲜果蔬、粮油主食等精深加工为主业,做强二产;以农产品流通集散、市场营销、农村电子商务为主导,休闲养生农业和花卉园艺观赏为特色,做活三产。2018年,全市第一产业增加值增幅3.5%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左右,农业产业化销售收入增长8%以上。

  到2020年,基本建成农村与城市相配套,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于一体的城郊型都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城郊型都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健全完善,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产业布局。

  按照城郊型都市现代农业的多功能特征要求,立足资源禀赋,面向市场需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产业延伸、功能拓展,形成“一体两翼五区”城郊型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一体:

  以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为载体,打造以田园综合体为主要形式的百里汾河高效农业综合体。

  两翼:

  杏花岭区、迎泽区、小店区发挥东山生态优势,发展养生养老、休闲度假、科普教育、沟域经济等新业态,打造东山休闲农业翼。

  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推进人文历史、自然景点与农业休闲产业的深度融合,打造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创意农业、农耕体验、旅游村落等西山休闲农业翼。

  五区:

  清徐县围绕醋都、葡乡、“菜园子”,建设一二三产循环发展示范区;

  阳曲县以食品加工园为载体,培育阳曲小米品牌,建设北部食品加工区;

  娄烦县以脱毒种薯为主导,打造马铃薯种薯繁育科技示范区;

  古交市打造精品小杂粮和中药材生产示范区;

  清徐县、娄烦县、阳曲县、古交市选育新品种、集成新技术、配套新设施,打造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区。

  三、重点任务

  (一)发挥园区引领作用,建设城郊型都市现代农业多功能示范区。

  推广农业内部融合型、产业链延伸型、多功能拓展型、新技术渗透型、多业态复合型、产城融合型等发展模式,培育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主体,建设城郊型都市现代农业多功能示范区。深化实施“十园引领、百园兴农”战略,以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为载体,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连片发展、融合发展、错位发展,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创建部级、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园区产学研合作,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技人员创业平台、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研发推广关键共性技术,打造现代农业创新高地。(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科技局等)

  (二)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

  发展特色高效种植。坚持做精杂粮、做大果菜、做优花卉、做好药材,实施“减玉米、增蔬菜、增葡果、增杂粮、增药材、增花卉”行动。建立奖励补贴和退出机制,鼓励农民大幅度调减籽粒玉米种植,到2018年年底,城六区基本退出籽粒玉米种植,全市种植面积力争减少一半。到2020年,新发展设施蔬菜2.5万亩、总量达到10万亩以上,有机旱作蔬菜发展到20万亩;稳定推广谷子10万亩;种植马铃薯10万亩;中药材(包括沙棘)发展到10万亩;发展经济作物(包括种苗、花卉、油料等)10万亩;发展新果园10万亩,改造老果园10万亩;种植豆类等作物10万亩;晋祠大米恢复到5000亩。(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等)

  推广有机旱作农业。抓好耕地质量提升、农水集约增效、旱作良种攻关、农技集成创新、农机配套融合和绿色循环发展,发展附加值较高的蔬菜、杂粮、葡果、花卉、食用菌等有机旱作产业。深入研究有机旱作农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集成一批有机旱作农业技术模式,打造一批高效发展典型,创建一批优质特色品牌。农业机械和水利设施集中向有机旱作农业配套跟进。市县两级选聘20-30名专业技术人员,为有机旱作农业搞好定点服务。(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水务局、市科技局、市农机局、市人社局等)

  发展规模健康养殖。按照我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有序退出禁养区,科学管理限养区,合理建设发展区,优化“退户入园、出城进沟、规模健康”的养殖业生产布局。引导养殖企业科学选址投资建场,承接吸纳城区转移退出的养殖项目。实施产能大县、全产业链、畜禽提质增效、饲草料基地、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等建设和畜禽粪污处理“六大工程”。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建设动物疫病净化场。加快推进“生猪放养”“金鸡扶贫”等产业模式,推动猪、羊、牛、鸡等养殖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农委、市食药监管局等)

  (三)突出优质精品特征,大力发展品牌功能农业。

  做精农产品加工业。创新“扩规模、树品牌、拓市场”的加工业发展模式,深入推进老陈醋、肉乳制品、干鲜果、精品菜、杂粮油脂五大精深加工。引导加工企业与原料基地联合,向产业园区集中。加快建立副产品收集、运输和处理渠道,开展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品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试点示范,促进物料转化、增值增效,提升农产品加工综合利用水平。深入开展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重点发展杂粮主食、方便食品、休闲食品、净菜加工和马铃薯主粮化。落实好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探索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以奖代补”,放大财政资金奖补效应。(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等)

  发展优质品牌农业。按照“规模化出产品、标准化抓品质、市场化树品牌”的要求,发展优质、安全、绿色、品牌、功能农产品。支持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提高县(市、区)认证覆盖率。建设一批放心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和原产地保护生产基地,培育清徐陈醋、清徐葡萄、阳曲小米、娄烦马铃薯、晋祠大米等特色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社会知名度。(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

  发展精品功能农业。规划建设功能食品开发园区、示范基地、加工园区、产业园区,搞好新食品原料、药食同源食品的开发与应用。加强现代生物和营养技术研究,拓宽农产品在养生、保健、医学、婴幼儿配方等方面用途,挖掘开发保健功能食品。扶持中药材规模以上企业与生产基地开展产供销合作,带动娄烦县、阳曲县、古交市建设中药材产业化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食药监管局等)

  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业。推进“互联网+”行动,促进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加快“信息进村入户”,推广阳曲县典型做法和示范经验,到2020年实现“益农信息社”行政村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市供销社等)

  (四)推进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

  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支持晋源区、阳曲县、清徐县发展全域旅游。推广“旅游+”“生态+”等模式,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农耕体验、农业创意、乡村手工艺等新产业。深度挖掘农业的生态价值、休闲价值、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按照“近城、靠景、依产(特色产业)、沿路”的布局特征,打造各具特色、主题鲜明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开发休闲农业参与项目,丰富乡村旅游多元产品。推进“互联网+休闲农业”,运用大数据搭建城郊一体化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加快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管理,完善乡村旅游要素服务功能,配套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标识标牌、公共卫生间等服务项目。深入挖掘乡村旅游休闲资源,策划举办一批休闲农业游乐活动和乡村旅游节庆活动,打响省会城市休闲农业品牌。(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旅发委、市民政局等)

  集中力量打造田园综合体。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作为推动全域旅游的重要内容,突出区域特色和资源优势,结合特色小镇、特色村庄、特色小院、特色农园建设,扶持打造一批功能完备、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休闲农业主题园、田园农庄连片区、民俗民宿聚集地、养生养老产业园,连片建设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的田园综合体。串点连线,扩线成片,提升西北部山水人文休闲带、南部醋都葡乡田园风光体验带、北部黄土风情农耕领略带、汾河水源度假带、东山环城绿色生态观光带五条精品休闲线路档次,打造“一小时车程”休闲旅游圈。(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旅发委、市民政局等)

  (五)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

  转变绿色生产方式。集中建设一批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节水技术。深入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广生物、物理防治以及生态控制技术,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种养模式,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健全秸秆多样化利用补贴机制,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农业环境动态监测,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建设3-5个循环农业示范区。加强营养栽培、无土栽培等种植装置和技术推广,发展楼宇农业、阳台农业等新模式。推动城郊农田园艺化管理,在农业产业园区种花、种草、种景观,减少裸露农田和扬尘,拓展都市农业涵养水源和保护生态的功能。发展森林旅游、生态康养、农业公园等产业,提高城郊森林公园档次。发展城郊苗木基地、特色经济林及林下经济。大力推进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还草,恢复森林植被,打造城市绿色屏障。(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等)

  强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的“四有”标准,健全市、县、乡、村农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强化风险分级管理和属地责任,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坚持质量兴农,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能共享的追溯监管综合服务平台。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特别是养殖业滥用抗生素治理,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从源头上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责任单位:市食药监管局、市农委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发展城郊型都市现代农业作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强化措施,加强指导,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加强指导服务,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推进都市现代农业的发展合力。各县(市、区)政府要强化对城郊型都市现代农业工作的领导,坚持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按照全市总体布局,边规划边实施,边实施边完善,用2-3年的时间打造1-2个成规模的田园综合体,示范带动城郊型都市现代农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科学编制规划。

  坚持规划先行,加强城乡规划统筹管理,在市域空间合理划定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有层次地布局城郊农业用途区,形成有梯度的太原“城郊农业圈”。按照“五规合一”布局,在农业空间中严格控制非农开发和建设活动,重点保护基本农田。科学编制《太原市城郊型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太原市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选择不同的农业项目、主导产业、主导产品,规划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园。在村、镇(乡、街办)规划编制中,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农业生产用地,充分利用地方资源条件,结合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规划布局功能丰富的田园综合体。(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农委等)

  (三)加大资金扶持。

  用好省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城郊型都市现代农业重点项目建设。现代农业发展、一二三产融合、田园综合体建设、农业产业园建设等资金和项目要向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倾斜。采取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以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企业建设原料基地、公共设施、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品牌打造、物流配送体系等。整合交通、环保、国土、农业、林业、农业综合开发、水利等涉农资金,集中扶持城郊型都市现代农业。对由籽粒玉米改种马铃薯、杂粮、蔬菜、葡果、中药材、花卉等农作物的农户,在享受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市、县财政给予奖补。扩大农业保险政策支持范围,推行谷子种植保险和马铃薯价格保险,市、县财政提供必要的配套资金。逐步将杂粮、干鲜果、蔬菜、草食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提高农业风险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

  (四)搭建三个平台。

  搭建农业技术服务平台。加大种业自主创新工程和主要农作物联合攻关,加快选育优质高产多抗广适新品种。探索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机制。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统防统治、代耕代种代收、农机作业等生产性服务,大力发展公益性服务为主体、社会化服务为补充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农机局等)

  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商贸、供销、邮政、电商互联互通,加强从村到乡镇的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下乡工程。2019年前,建成功能完备、服务多元、联结紧密、效益突出的农产品销售平台和特色农产品交易所。(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等)

  搭建农村小额信贷平台。建立金融机构与涉农企业、农户的信息对接机制。引导各类金融机构结合城郊农业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业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扩大抵押物范围。畅通银行服务通道,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做好财政贴息和保费补贴。(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农委、市财政局等)

  (五)深化农村改革。

  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加快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同步完善并规范运行县、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土地流转实施奖补,引导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规范有序连片流转。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农业企业。鼓励和支持农民以土地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水平,支持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经济,组建跨区域、跨产业的合作社联合社和资金互助合作社,创建部、省、市、县级示范社。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订单农业、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让农民成为城郊型都市农业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抓好杏花岭区、晋源区两个国家级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都市农业发展动力。(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人社局等)

  (六)强化用地保障。

  通过节地挖潜、盘活存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批而未用土地转用指标回收利用等多种途径,保障城郊型都市农业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市、县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要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满足城郊型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农业项目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安排,优先保障城郊型都市农业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和三产融合。完善规范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和管理,在符合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为占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际建厂5年以上的城郊农业企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休闲农业企业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利用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城郊农业企业新办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池塘的畜禽舍等生产设施用地,依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要求办理,按照农用地管理。鼓励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办城郊农业企业。土地整理项目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要向城郊型都市农业企业相联结的农产品基地建设倾斜。加强耕地保护,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农委等)

  (七)强化人才支撑。

  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扩大农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和高级职称职数。引进符合城郊型都市农业发展的科研创新人才,除享受我市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外,同时享受乡镇工作补贴。鼓励全市农业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三农”企业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和离岗创新创业,实施乡镇工作补给政策。建立全方位、多功能的农业人才评价体系,拓展城郊农业产业链人才发展成长空间。成立城郊型都市农业人才发展战略储备中心,按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代理农业类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办法,统一编制,统一管理。发挥旅游服务、电子商务、健康养生等高职院校的职业教育资源,做好城郊农业关联产业人才储备和创业就业宣传培训。提高全民科技素质,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农民创业就业培训,培育以青年农场主、合作带头人、农业企业家为重点的骨干力量。把餐饮、宾馆服务、礼仪、养老护理等行业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丰富培训内容,以需定培,定向培训。搭建创业创新平台,吸引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大学生和科技人员投身城郊型都市农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委等)

  (八)层层压实责任。

  将壮大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城郊型都市农业投入精力、资金扶持、项目推进、农民增收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考核范畴,细化年度目标,责任明确到人,形成领导牵头、部门实施、考核督查的工作机制。创优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简化城郊型都市农业产业园和相关项目建设审批程序,严格限时办结,实行“一站式”办理。加快建立以土地流转、资金融通、信息服务、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打造投资软环境。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工商资本投资城郊型都市现代农业,抓好投资跟踪,强化项目服务,确保项目落地开工投产达效。大力宣传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营造发展城郊型都市现代农业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考核办、市政务办、市商务局等)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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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 05 - 14
    2021年5月7日,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旨在切实发挥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作用,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投融资需求,汇聚社会资本力量推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绿维对本《指引》进行深入解读。一、《指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除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外,还需要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更好满足多样化投融资需求。社会资本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力量。2019年我国农业固定资产投资持续低迷,2020年第一季度受突发疫情影响,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13.8%。社会资本作为国民经济中最活跃的元素,在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中占比超过八成,不仅能将人才、技术、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农业农村,更有利于加快建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当前,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呈现出投资主体更加多元、投资模式更加多样、投资领域更加广泛的态势。但同时,在政策、机制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现实困难,需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稳定市场预期,畅通投入渠道,助力破解乡村振兴“钱从哪来”的问题。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亟需强化政策指导,提振投资信心,引导好、服务好、保护好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积极性。二、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重点产业和领域有哪些领域?目前,社会资本投资已经在农业农村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引导社会资本更加精准投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指引》梳理提出了13个重点产业和领域。包括:现代种养业,现代种业,乡村富民产,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新型服务业 ,生态循环农业,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农村人才培养,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农业建设,农村创业创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对外合作。通过政府部门如何保证社会资本落地实施?三、政府部门如何保证社会资本落地实施?为保证社会资本实施落地,《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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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 05 - 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部机关相关司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融合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技术、模式、业态等创新和应用,现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示范内容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支撑,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二、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二)部机关相关司局推荐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且需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中央企业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方向各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且不占上述推荐名额。推荐项目须按优先级先后顺序进行排列。(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三、进度安排(一)2021年6月30日前,部机关相关司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申报项目。(二)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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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 04 - 29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和深化两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成果,不断提升旅游厕所管理和服务水平,带动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整体发展,为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现将2021年旅游厕所革命重点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旅游厕所设施建设,确保厕位充足,布局合理(一)根据全省及各市“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对照旅游厕所国家标准(GB/T 18973)有关要求,安排好全年建设进度并监督实施,高质量完成建设计划。(二)未完成《全国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建设目标的市需在2021年补建完成。(三)利用好国家旅游发展基金和省内各级配套资金,加大单个厕所资金补助力度,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示范性旅游厕所(目前,省级配套资金建设任务为73座示范性旅游厕所,国家下达各省示范性旅游厕所建设任务待国家旅发基金补助资金和分配办法确定后另行通知),所有示范性旅游厕所需在2021年4月底前在“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中立项。二、大力推进旅游厕所标准化建设(四)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开展新标准学习和培训,确保旅游厕所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新标准相关要求和旅游厕所管理系统的管理应用。(五)为全省旅游厕所新标准达标评定相关工作积极建言献策,积极探索形成旅游厕所建管用的“山西模式”。三、持续推进旅游厕所数字化建设(六)加强“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使用和管理,对系统内相关信息开展全面核查,确保旅游厕所基础信息准确无误。指导A级景区开通“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账号,加强本景区旅游厕所信息管理。(七)继续推进旅游厕所电子地图上线工作。2020年标注率低于90%的市要抓紧完成标注,对如期未完成的标注任务要逐项进行原因分析,备注完成时限。2021年新建的旅游厕所需同时在百度地图和高德地图手机APP上进行位置标注(2021年春节前已在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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