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省大数据产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3-06
省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大数据行业主管部门,山西大数据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数据标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支持人工智能基础数据领域创新研发、产业培育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省级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晋财建一〔2019〕9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级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相关管理事项的通知》(晋工信数据办字〔2020〕230号)相关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省级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支持内容
(一)申报主体
1.申报主体为在山西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信用中国(山西)”网站确定的失信主体不得申报。
(二)支持方向
人工智能基础数据领域创新研发和推广应用,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重大项目引进、产业培育和专业化集聚区建设,人工智能基础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向。
二、申报及审核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途径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1.属地化申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大数据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化原则,组织企业开展征集申报,审核申报主体资格和申报方向后推荐上报至省工信厅。
2.直接申报。山西大数据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可直接推荐企业项目上报至省工信厅。
(二)项目审核
省工信厅汇集推荐项目后,组织基金公司建立项目库,对接申报企业开展分批审核。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文件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市大数据行业主管部门或基金公司推荐文件并附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
(二)资金申报书
申报企业资金申报书一式两份(编写要求见申报指南),需申报企业及推荐部门加盖公章。
(三)电子稿
申报文件及资金申报书电子版光盘一份(项目汇总表为EXCEL格式,资金申请报告为PDF格式),内容须与纸质版一致。
四、受理时间及联系人
资金项目按季度申报、分批次审核。申报推荐时间分别为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前。
联系人:省工信厅 任 蕾 0351-3046293
基金公司 张北侠 0351-5221893(申报咨询)
附件:1.省级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资金申报汇总表
附件1
省级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资金基本情况
省级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由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专项支持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发展的资金。
专项资金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由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大数据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主体负责专项资金市场化运作。
二、支持方向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基础数据领域的创新研发和推广应用,产业重大项目引进、产业培育和专业化集聚区建设,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本指南所指的人工智能基础数据领域包括:面向人工智能产业的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交易、数据应用等技术、服务和产品;面向民生服务、社会治理、产业升级等领域的基础数据资源库、专业数据集和基础数据开放平台等建设。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在山西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及信用情况良好。
(三)企业主营业务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四)企业高管人员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企业未在有关部门发布的负面清单或限批名单内,且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五)企业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以及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及仲裁等事项。
四、资金申报书编写要求
资金申报书由项目资金申请承诺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申报书正文、年度财务报告等组成。以上材料按顺序依次编排,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加盖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骑缝章(主管部门负责核对相关资料原件,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并在书脊处注明项目名称和申报方向。
(一)封面和目录
封面统一为“省级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报书”,标明申报单位、联系人和申报日期。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含附件)名称及页码。
封面样式如下:
信息来源:省大数据产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3-06
省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大数据行业主管部门,山西大数据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数据标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支持人工智能基础数据领域创新研发、产业培育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省级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晋财建一〔2019〕9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级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相关管理事项的通知》(晋工信数据办字〔2020〕230号)相关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省级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支持内容
(一)申报主体
1.申报主体为在山西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信用中国(山西)”网站确定的失信主体不得申报。
(二)支持方向
人工智能基础数据领域创新研发和推广应用,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重大项目引进、产业培育和专业化集聚区建设,人工智能基础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向。
二、申报及审核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途径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1.属地化申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大数据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化原则,组织企业开展征集申报,审核申报主体资格和申报方向后推荐上报至省工信厅。
2.直接申报。山西大数据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可直接推荐企业项目上报至省工信厅。
(二)项目审核
省工信厅汇集推荐项目后,组织基金公司建立项目库,对接申报企业开展分批审核。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文件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市大数据行业主管部门或基金公司推荐文件并附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
(二)资金申报书
申报企业资金申报书一式两份(编写要求见申报指南),需申报企业及推荐部门加盖公章。
(三)电子稿
申报文件及资金申报书电子版光盘一份(项目汇总表为EXCEL格式,资金申请报告为PDF格式),内容须与纸质版一致。
四、受理时间及联系人
资金项目按季度申报、分批次审核。申报推荐时间分别为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前。
联系人:省工信厅 任 蕾 0351-3046293
基金公司 张北侠 0351-5221893(申报咨询)
附件:1.省级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资金申报汇总表
附件1
省级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资金基本情况
省级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由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专项支持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发展的资金。
专项资金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由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大数据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主体负责专项资金市场化运作。
二、支持方向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基础数据领域的创新研发和推广应用,产业重大项目引进、产业培育和专业化集聚区建设,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本指南所指的人工智能基础数据领域包括:面向人工智能产业的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交易、数据应用等技术、服务和产品;面向民生服务、社会治理、产业升级等领域的基础数据资源库、专业数据集和基础数据开放平台等建设。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在山西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及信用情况良好。
(三)企业主营业务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四)企业高管人员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企业未在有关部门发布的负面清单或限批名单内,且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五)企业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以及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及仲裁等事项。
四、资金申报书编写要求
资金申报书由项目资金申请承诺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申报书正文、年度财务报告等组成。以上材料按顺序依次编排,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加盖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骑缝章(主管部门负责核对相关资料原件,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并在书脊处注明项目名称和申报方向。
(一)封面和目录
封面统一为“省级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报书”,标明申报单位、联系人和申报日期。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含附件)名称及页码。
封面样式如下:
(二)项目资金申请承诺书
省级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请承诺表 |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 注册资金(万元) |
|
成立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
|
股权结构 | 国有股份( %) 集体股份( %) 外资股份( %) 港澳台股份( %) 私人股份( %) |
经营概况 | 2019年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万元 | 万元 |
人工智能技术数据业务收入 | 万元 | 万元 |
研发投入 | 万元 | 万元 |
资产总额 | 万元 | 万元 |
从事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业务相关情况 | (可附页) |
从业人数(人) |
| 其中:研发人员(人) |
|
专利数(项) |
| 其中:发明专利(项) |
|
申报负责人 |
| 部门及职务 |
| 联系电话 |
|
申报单位承诺 1.此次申报提供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知识产权清晰无争议。 2.资金申报后,我单位不会以任何形式干预后续进行的审核工作。 3.获得投资后,我单位将按照《项目投资协议》,积极配合山西省大数据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做好投后管理工作,及时反馈资金使用、项目进展等情况,报送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等资料,并主动配合审计、评估等工作。 如有不实或违规之处,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三)申报书正文大纲
1.企业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说明实际到位资本金)、股权结构(需包括股东概况)、组织架构(需包括高管情况、人员编制情况以及下设机构情况)、历史沿革等。
2.申报方向符合性描述
(1)基本条件符合性——申报单位注册地和信用信息情况。
(2)支持方向符合性——针对本指南的支持方向及申报条件,就企业和经营项目逐条对应进行详细描述。
3.企业经营信息
(1)主营业务情况,需包括产品或服务运营模式、当前运营情况、主要业务区域情况、已取得的业绩。
(2)核心技术、技术团队、竞争优势等情况,需描述在技术、研发、市场、管理团队等方面特有的竞争优势。
(3)具体项目情况,需说明相关背景、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技术成果、项目投资计划、关键技术或服务指标等。
(4)盈利模式。
4.业务市场预期
(1)市场需求、主要客户、市场规模、主要供应商.
(2)主要竞争对手情况以及优劣对比。
(3)风险分析。
5.计划融资方案
(1)当前项目资金情况及融资需求。
(2)融资用途及资金使用计划进度。
(四)附件
上一年度财务报告。(申报年度成立企业提供截至申报期限财务报告。)
附件2
资金申报汇总表
推荐部门:(公章)
序号 | 所在地 | 申报企业名称 | 资产总额(万元) | 主营业务 | 从事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业务相关情况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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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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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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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资金申请承诺书
省级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请承诺表 |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 注册资金(万元) |
|
成立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
|
股权结构 | 国有股份( %) 集体股份( %) 外资股份( %) 港澳台股份( %) 私人股份( %) |
经营概况 | 2019年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万元 | 万元 |
人工智能技术数据业务收入 | 万元 | 万元 |
研发投入 | 万元 | 万元 |
资产总额 | 万元 | 万元 |
从事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业务相关情况 | (可附页) |
从业人数(人) |
| 其中:研发人员(人) |
|
专利数(项) |
| 其中:发明专利(项) |
|
申报负责人 |
| 部门及职务 |
| 联系电话 |
|
申报单位承诺 1.此次申报提供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知识产权清晰无争议。 2.资金申报后,我单位不会以任何形式干预后续进行的审核工作。 3.获得投资后,我单位将按照《项目投资协议》,积极配合山西省大数据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做好投后管理工作,及时反馈资金使用、项目进展等情况,报送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等资料,并主动配合审计、评估等工作。 如有不实或违规之处,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三)申报书正文大纲
1.企业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说明实际到位资本金)、股权结构(需包括股东概况)、组织架构(需包括高管情况、人员编制情况以及下设机构情况)、历史沿革等。
2.申报方向符合性描述
(1)基本条件符合性——申报单位注册地和信用信息情况。
(2)支持方向符合性——针对本指南的支持方向及申报条件,就企业和经营项目逐条对应进行详细描述。
3.企业经营信息
(1)主营业务情况,需包括产品或服务运营模式、当前运营情况、主要业务区域情况、已取得的业绩。
(2)核心技术、技术团队、竞争优势等情况,需描述在技术、研发、市场、管理团队等方面特有的竞争优势。
(3)具体项目情况,需说明相关背景、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技术成果、项目投资计划、关键技术或服务指标等。
(4)盈利模式。
4.业务市场预期
(1)市场需求、主要客户、市场规模、主要供应商.
(2)主要竞争对手情况以及优劣对比。
(3)风险分析。
5.计划融资方案
(1)当前项目资金情况及融资需求。
(2)融资用途及资金使用计划进度。
(四)附件
上一年度财务报告。(申报年度成立企业提供截至申报期限财务报告。)
附件2
资金申报汇总表
推荐部门:(公章)
序号 | 所在地 | 申报企业名称 | 资产总额(万元) | 主营业务 | 从事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业务相关情况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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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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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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