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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发文《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几次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规范规定》通知!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第一条 为明确必须招标的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包括:(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三)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五)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第三条 本规定自2018年6月6日起施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第一条 为明确必须招标的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包括:(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三)电信枢纽、通信信...
发布时间: 2019 - 09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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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工信装备字〔2019〕163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按照《工信部办公厅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文件要求,我省太原、吕梁、晋中、阳泉、长治、晋城、临汾、运城等八市列为重点区域,重点区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把好铸造建设项目源头关口,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现就重点区域铸造产能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做好禁止新增产能工作  重点区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铸造行业严禁新增产能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转化发展动能、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禁止新增铸造产能工作。  二、源头把关,严禁新增铸造产能项目  重点区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17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
发布时间: 2019 - 09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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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引导扶持农林牧渔等各类家庭农场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家庭农场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发展质量不高、带动能力不强,还面临政策体系不健全、管理制度不规范、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发挥好其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为抓手,以建立健全指导服务机制为支撑,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为保障,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按照“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介一批”的思路,加快培育出一大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户主体。坚持家庭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鼓励...
发布时间: 2019 - 09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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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字〔2019〕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各直属单位、各主管社团、供销集团各成员企业: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精神,加快落实2018年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六届七次理事会议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总社就全面实施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以下简称“惠农工程”)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的优势,以为农服务为宗旨、综合平台建设为重点、线上线下融合为方向,坚持经营性与公益性、专业性与综合性相结合和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积极构建以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主导、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
发布时间: 2019 - 09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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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全文如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农村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第三条 农业农村农民(以下简称“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解决好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坚持农业农...
发布时间: 2019 - 09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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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组织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进一步聚焦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服务方式进一步突出实施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别是服务对象要进一步突出小农户,项目任务实施县安排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知识点来了~什么是农业生产托管?农业生产托管是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通知》要求,各项目任务实施地区,要进一步聚焦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服务方式,积极推广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加大支持推进力度。怎么做?《通知》要求,服务对象要进一步突出小农户。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应合理确定每年享受项目任务补助的资金总量上限,防止政策垒大户。要充分尊重小农户的独立经营主体地位,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组织推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统一接受耕、种、防、收等生产服务,发展服务规模经营。重点支持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产品生产。项目任务应优先支持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薄弱环节的生产性服务。2019年,黄淮流域等相关省份(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川6省)可统筹安排支持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通过社会化服务项...
发布时间: 2019 - 08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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