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晋城市水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1日 晋城市水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水污染治理责任,依据省政府下达我市《水污染治理攻坚任务书》确定的目标任务,现结合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水污染治理攻坚任务,9个国考、省考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二、重点任务 (一)狠抓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工程运行管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不低于92%;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大力推进清水复流,各县(市、区)建成区内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改革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体系,推进实施第三方专业化运营,按期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工程。〔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具体落实〕 (二)狠抓工业水污染防治。坚决执行化工企业最严格水环境管理制度;加大对全市煤炭企业废水抽检力度,确保废水达地表水三类标准排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具体落实〕 (三)狠抓畜禽粪...
发布时间:
2019
-
07
-
19
浏览次数:82
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设施补短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提高PPP项目投资决策科学性,按照近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以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深入开展PPP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审查 (一)PPP项目涉及公共资源配置和公众利益保障,其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事项应由政府研究认可。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PPP项目可行性论证,合理确定项目主要内容和投资规模”的要求,所有拟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均要开展可行性论证。通过可行性论证审查的项目,方可采用PPP模式建设实施。 (二)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既要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规划要求、技术和经济可行性、环境影响、投融资方案、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是否有利于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分析和论证,也要从政府投资必要性、政府投资方式比选、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运营效率、风险管理以及是否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面,对项目是否适宜采用PPP模式进行分析和论证。 (三)实行审批制...
发布时间:
2019
-
07
-
19
浏览次数:26
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设施补短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提高PPP项目投资决策科学性,按照近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以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深入开展PPP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审查 (一)PPP项目涉及公共资源配置和公众利益保障,其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事项应由政府研究认可。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PPP项目可行性论证,合理确定项目主要内容和投资规模”的要求,所有拟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均要开展可行性论证。通过可行性论证审查的项目,方可采用PPP模式建设实施。 (二)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既要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规划要求、技术和经济可行性、环境影响、投融资方案、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是否有利于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分析和论证,也要从政府投资必要性、政府投资方式比选、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运营效率、风险管理以及是否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面,对项目是否适宜采用PPP模式进行分析和论证。 (三)实行审批制...
发布时间:
2019
-
07
-
19
浏览次数:30
农办计财〔2019〕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2019年中央财政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2018年9月21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2019年3月8日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明确,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培育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关系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
发布时间:
2019
-
07
-
05
浏览次数:111
山西省科技厅 1周前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中部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围绕“三大目标”建设任务,巩固深化拓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成果,深入推进关键核心领域自主创新和对外开放合作,坚持以高质量科技供给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深度贫困县科技精准扶贫,省科技厅在充分征集社会需求的基础上,编制了2019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领域、国际科技合作)和山西省深度贫困县科技精准扶贫专项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山西省内的独立法人单位。鼓励省外或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合作参与项目申报。2、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部门进行申报;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不应当超过两项。3、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开展科研活动的基础,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研发经费投入、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4、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合作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各单位之间应当优...
发布时间:
2019
-
07
-
05
浏览次数:61
自然资办发〔2019〕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村庄规划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规划定位。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要整合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村庄规划范围为村域全部国土空间,可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二)工作原则。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坚持有序推进、务实规划,防止一哄而上,片面追求村庄规划快速全覆盖。(三)工作目标。力争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暂时没有条件编制村庄规划的,应在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村...
发布时间:
2019
-
06
-
28
浏览次数:117